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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騷擾篇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防治文宣【性騷擾篇】

認識校園性騷擾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騷擾事件的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包括不同學校間所發生者。

性騷擾的定義:指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未達性侵害之程度者:

  • 以明示或暗示的方式,從事不受歡迎且具有性意味或性別歧視的言詞或行為,致影響他人的人格尊嚴、學習、或工作之機會或表現者。
  • 以性或性別有關的行為,作為自己或他人獲得、喪失或減損其學習或工作有關權益之條件者。
  • 構成性騷擾4要件:不受歡迎、違反意願、具有性意涵、當事人主觀感到不愉快。

性騷擾的類型態:

  • 性別騷擾:這是最廣義的性騷擾,舉凡一切帶有性別歧視或偏見,性意涵的言語或態度皆屬之。
  • 性挑逗:包含一切不受歡迎、不合宜或帶有攻擊性的口頭或肢體行為。
  • 性賄賂:以升遷、成績等要脅當事人提供性服務,作為交換權益或處罰的手段或行為。
  • 性要脅:以威脅或霸王硬上弓的方式親吻、觸摸被害人。
  • 敵意環境:舉凡環境中有歧視性別的言論或行為、傳閱色情書刊、偷窺等均屬之。

常見的校園性騷擾:

  • 言語的騷擾:如過度強調異性的性徵、性吸引力,讓對方覺得不舒服;或者過度強調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加以貶損或明褒暗貶等。
  • 肢體上騷擾:任一性別對其他性別做出肢體上的動作,讓對方覺得不受尊重及不舒服,如擋住去路、故意觸碰對方的肢體等俗稱吃豆腐的行為,或在廁所、浴室等地點進行偷窺、偷拍等。
  • 視覺的騷擾:以展示裸露色情圖片或是帶有貶抑任一性別意味的海報、宣傳單,讓在場看到的人感到不舒服者。
  • 不受歡迎的性追求或性要求:任一性別之間的過度邀約、過度追求,或以要求對方同意性服務作為交換利益條件的手段等。

遭遇性騷擾時該如何處理?

  • 保持冷靜,如果情況許可,可以嘗試與行為人溝通,明確向對方拒絕。
  • 蒐證,紀錄性騷擾事件,包含:時間、地點、內容、過程等。

錄音-對不堪入耳的黃色笑話、具貶抑的言詞羞辱,或以待遇、成績、升遷作業對價要求性服務,可以用錄音留下證據。

證人-如有同學或友人在場目睹或聽聞,可當面與騷擾行為人對質或請證人作證。

保留證物-如收到網路信件或不堪入目的刊物、圖片性騷擾,應保留證物不要輕易刪除或丟棄。

本校申訴管道:

儘可能於事件發生後,立即向我們求助或申請;或是等妳/你準備好了,再提出申請調查。當妳/你提出申請調查時,我們將謹守保密原則,並提供詳盡的說明,內容包括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等相關知識及法規權益,並視妳/你的意願提供包括晤談、陪同就醫、情緒支持、報警、緊急安置、庇護或諮詢等相關服務。

  • 學生申訴窗口:學生事務處
    • 申訴電話:03-8906220
    • 校安專線:0937-295995
    • 電子信箱:hu.jean0503@gms.ndhu.edu.tw
  • 教職員工申訴窗口:人事室
    • 申訴電話:03-8906058
    • 申訴傳真:03-8900116
    • 電子信箱:sjlai@gms.ndhu.edu.tw
  • 性平會幕僚單位:秘書室
    • 連絡電話:03-8906005
    • 電子信箱:gender10404@gms.ndhu.edu.tw

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3-890-6995/手機:0937-295-995

心理諮商輔導中心電話:03-890-6270

內政部婦幼保護專線:113(市話、公共電話或手機皆可撥打之24小時免付費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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