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防治文宣【性霸凌篇】
認識校園性霸凌
校園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霸凌事件:指性侵害、性騷擾或性騷擾事件的一方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包括不同學校間所發生者。
性霸凌的定義:
指透過語言、肢體或其他暴力,對於他人的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傾向或性別認同進行貶抑、攻擊、或威脅的行為且非屬性騷擾者。
性霸凌的類型態:
校園暴力中的「霸凌」,是指校園中學生濫用自己的優勢、力量,去欺負、污辱相對弱勢的人,甚至是身心障礙者,具有權力差距的象徵。
在各種「霸凌」行為中,以身體、性別、性取向或性特徵為題材,而加以譏笑、嘲諷、評論或侵犯者,稱為「性霸凌」。
遭遇性霸凌時該如何處理?
錄音-對不堪入耳的黃色笑話、具貶抑的言詞羞辱,或以待遇、成績、升遷作業對價要求性服務,可以用錄音留下證據。
證人-如有同學或友人在場目睹或聽聞,可當面與霸凌行為人對質或請證人作證。
保留證物-如收到網路信件或不堪入目的刊物、圖片性騷擾,應保留證物不要輕易刪除或丟棄。
本校申訴管道:
如果遇上性霸凌,請立即使用下列資源,捍衛你的身體自主權!
校安中心專線電話:03-890-6995/手機:0937-295-995
心理諮商輔導中心電話:03-890-6270
內政部婦幼保護專線:113(市話、公共電話或手機皆可撥打之24小時免付費專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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