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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國立東華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103.11.5)
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2條規定「學校應提供性別平等之學習環境,尊重及考量學生與教職員工之不同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並建立安全之校園空間。學校應訂定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並公告周知。」爰訂定本要點。
國立東華大學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要點(103.1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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