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近期發生本校女同學於學生宿舍區搭乘計程車前往花蓮火車站,途中疑似遭計程車司機言語性騷擾乙事,造成該名女同學心生畏怖。本校除依性別平等教育法第14第2項規定及參照同法第24條規定的精神,積極提供本校女同學相關協助外,且查得該名女同學所搭乘之計程車所屬車行非與本校有服務合約,亦未於花蓮監理站合法登記。
為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再次提醒各位同仁及同學們,若有需要搭乘計程車者,請儘量選擇搭乘與本校有服務合約之計程車業者(如附件),以保障自身安全與相關權益!
~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關心您~
jpg、png、gif、pdf 附檔縮圖(pdf 只顯示第一頁):
![](http://announce.ndhu.edu.tw/thumb/1406165356_3769dc9e30b30fc41134a16e0eec38bb.jpg)
本校計程車合約.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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