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侵害、性騷擾、與性霸凌防治文宣
如果我在校外實習期間,疑似遭遇性騷擾了,該怎麼辦?
以下提供相關訊息供同學參考使用
- 如於實習執行勤務期間,遭遇疑似性騷擾事件時,請能盡速與本校實習負責教師反映,並向實習單位主管提出申訴,以維護自身權益與安全。
- 性騷擾是什麼?一切不受到歡迎、與性或性別有關,且會讓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覺得被冒犯、被侮辱的言行舉止。
- 大聲說「不」─只要你有不舒服,要相信自己的感覺,明確的向對方表達「不要」、「這讓我不舒服」,請對方立即停止,即使他是你尊敬的師長或要好的朋友。
- 立刻反擊─
- 鹹豬手:瞪著對方說:「你在做什麼?」如果你不敢瞪他也不敢說話,就盡快離開此人,以免繼續受到騷擾。如果此人繼續騷擾你,可以大喊:「這裡有色狼!」
- 暴露狂/偷窺狂:立刻離開現場即可,若在上廁所時遇到,立即大叫或按求助鈴,並離開現場。
- 事後行動─可以文字或告知加害人,並告知你所信任之親友或同儕,內容主要包括事件發生的事實陳述,受害人對於這件事的感受,受害人對加害人的要求;如果加害人為陌生人,你要做的是:勤加練習能迅速反應且有效地阻止並反擊色狼。
- 提出申訴
- 性騷擾相關法條說明:
- 「性別工作平等法」(以下稱性工法)之適用範圍:指雇主性騷擾受僱者或求職者與受僱者執行職務期間被任何人性騷擾者,可向加害人雇主提出申訴。
- 「性別平等教育法」(以下稱性平法)之適用範圍:指事件之一方當事人為學校校長、教師、職員、工友或學生,他方為學生者,可向加害人所屬學校提出申訴。
- 「性騷擾防治法」之適用範圍:凡不適用性平法或性工法者,可向加害人雇主提出申訴,若加害人身分不明,則由警察局受理。
- 申請處理
- 實習期間發生疑似性騷擾事件時,如雙方均為學生,有性工法及性平法之適用。
- 實習生向「實習單位」申訴時,實習單位應依性工法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
- 實習生向「學校」申請調查時,則由學校依性平法之規定調查處理,以維實習生權益。
- 為免同一事件之事實認定歧異、調查資源浪費,實習生向「學校」提出申請調查時,學校除依性平法處理外,並應依性工法施行細則第4條之1第1項規定「實習生所屬學校知悉其實習期間遭受性騷擾時,所屬學校應督促實習之單位採取立即有效之糾正及補救措施,並應提供實習生必要協助。」,亦即學校進行調查時,應通知實習單位配合共同調查,俾利實習單位善盡雇主防治職場性騷擾之義務。
- 實習期間發生疑似性騷擾事件時,如一方為學生,他方為負責指導學生之人員,適用性平法。
口頭申訴、書面申訴都可以。申訴書的填寫需註明真實姓名、服務的單位以及職稱、住居處所的地址、聯絡電話,以及提出申訴當天的日期,並詳細說明事件發生的人、事、時、地及發生經過,愈詳細愈容易讓主管機關瞭解,受理的機會也較高。如果有證據資料可以提供會更好(例如:監視錄器、證人、簡訊、email或對話紀錄等)。
- 如果您有其他問題,歡迎洽詢性平會承辦人廖秘書03-8906005 。